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守正创新,以正确的理念引领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改革成效。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作为本质要求。《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我们要牢牢把握人民法院的政治机关定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坚持以党的理论引领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坚持以党的领导推动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及时主动向地方党委、上级法院党组请示报告重要改革举措,确保司法改革方向正确、稳妥有序。三是坚持以党的纪律净化改革。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以严的措施推进正风肃纪和改革创新,抓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硬、业务素质强、职业道德素质高的法院队伍。
坚持着眼大局,以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关键抓手。《决定》指出,要“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我们要强化法院内部“立审执”有序衔接,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动,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注重区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一是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司法助企工作,依法妥善化解涉企纠纷,营造公平诚信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壮大。严格把握新业态、新领域、新型交易经济纠纷与犯罪的界限,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让企业家放心创业、专心生产、安心经营。二是着力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科学指导人民调解,深度参与联调化解,推动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针对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督促相关单位规范和改进工作。三是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面向更多公职人员、在校师生、社区群众开展普法教育,不断创新和丰富普法进校园、普法进社区、普法进机关的活动形式,结合普法对象特点制定不同主题宣传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坚持民本思想,以为人民司法作为价值追求。《决定》指出,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一是以更精细化的司法举措服务人民群众。持续推进防范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动,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做大做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解工作室,打造更多更快捷有效的解纷平台。二是以更专业化的工作方法保障民生福祉。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作用和司法裁判的评价、引领、教育功能。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保障每一个被告人的辩护权。学深悟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提升案件审理水平。三是以更规范化的执行机制兑现胜诉权益。严格落实《决定》提出的“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的要求,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好终本案件管理、执行案款清理、执行法官接待工作,主动接受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强化执行威慑,切实解决执行难。
坚持守正创新,以加强技术应用、强化数字赋能作为有效支撑。《决定》指出,要“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我们要坚持改革引领、制度重塑、流程再造,加强技术应用,强化数字赋能,持续提升审判质效。一是紧跟时代步伐。我们要自觉将法院改革工作放在“国之大者”中来考量和谋划,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奉献法院力量。在根本性原则性问题上,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对什么能改、什么不能改,要改什么、改到什么程度等都要心中有数,确保改革不走偏、不走样。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我们要深入分析当前制约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桎梏、障碍,用好“走找想促”等经验做法,开展好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攻坚克难谋划推进改革。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群众期盼、群众智慧、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改革实践中来,让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成为汇聚民情、汇聚民智、温暖民心的过程。积极探索智能制造、数字技术、绿色能源在司法领域的成果转化,借助科技发展力量,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效能。三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数字法院建设是贯彻落实数字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其推进与深化离不开专业的人才队伍。我们要加强司法人员的数字技能培训,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授课,使司法人员掌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方法。同时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对在司法技术创新和应用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司法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司法改革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文继光(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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